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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選聘崗位:國藥現代總部法務與風險管理部負責人
二、選聘人數:1名,工作地:公司總部
三、崗位職責
1.建立健全公司法務管理、全面風險管理和運營管理體系,制定相關制度、管理辦法和流程。
2.應對和處理訴訟案件和法律糾紛,為公司日常經營提供法律支持和保障,有效控制和防范日常運營和重大資本運作項目中的法律風險。
3.完善公司整體的運營管理體系和全面風險管理體系及其運行機制,跟蹤分析經濟運行和風險控制情況,有效防范各項風險。
4.協助制定公司年度經營目標,編寫年度經營計劃書,跟蹤監督國藥現代及子公司的運營管理工作及預算達成情況撰寫經營運行分析報告。
5.牽頭公司生產與營銷產銷協同,定期召開產銷協調會,建立有效的溝通機制。
6.分析、預測、監控國藥現代及子企業的生產運營過程中的合規性,提出合規管理意見,督促合規性問題的解決和落實。
7.建立完善公司招標管理制度,加強對子公司招標工作的檢查與監管,組織實施總部招投標工作。
8.牽頭公司內控管理與制度體系建設。
9.配合公司戰略投資、重大并購等專項事務。
10.完成上級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任務。
四、崗位要求
1.基本條件
(1)具有較高的政治素養,牢固樹立“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堅決做到“兩個維護”,對黨忠誠、堅持原則、勇于擔當,遵紀守法、誠實守信、清正廉潔。
(2)具有過硬的專業素質,較強的問題分析能力和跨領域問題解決能力,優秀的溝通協調能力和處理復雜問題與突發事件的能力,富有開拓創新精神和團隊合作精神。
(3)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及心理素質。
2.任職資格
(1)一般應具有8年以上工作經歷,具備競聘崗位所需的專業知識、工作能力和工作經驗。
?*內部應聘人員:一般應在國藥現代總部崗位工作滿5年以上,二級子公司中層及以上(或相當職級)崗位工作滿3年以上。
(2)原則上應具有全日制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企業管理、藥學、化學、財務、法律等相關專業。
(3)具有醫藥生產管理、企業運營管理、法律管理經驗的優先考慮。
(4)原則上年齡不超過40歲(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特別優秀的可適當放寬。
(5)中共黨員優先。
3.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作候選人考慮:
(1)曾違反法律法規,被追究刑事責任的。
(2)曾受到過各類黨紀政務處分的。
(3)曾有違反所在單位管理規定,或有不良從業記錄的。
(4)按規定應執行任職回避的。
(5)法律、法規等規定的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五、公開選聘流程
報名-資格審查-綜合測評-確定人選-組織考察或背景調查-研究決定-任職。
六、其他說明
1.錄用人員按照國藥現代相關薪酬福利待遇制度執行,具體面議。公開選聘人員實行一年任職試聘期,試聘期滿考核合格后方可轉正。
2.資格審核結果、綜合測評時間及方式將通過短信、電話、郵件等方式告知,請應聘者提供準確的聯系方式并及時查收,同時保持電話暢通。
3.資格審查貫穿選聘工作全過程,應聘人員應如實提供個人信息,對提供虛假信息的,取消應聘或錄用資格。
4.公司承諾對應聘者提供的個人信息及提交的應聘材料嚴格保密,不做他用。
5.其他未盡事宜以國藥現代相關規定為準。